法律分析:
如果仲裁员因为已经过增加、变更申请时效,这两部分不予支持或者这俩部分赔偿需要我另案申请那也没什么。我怕的是仲裁员说因为我增加、变更了仲裁申请所以本案延期开庭,我申请仲裁的时间也要从现在从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