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既有土地证又有林权证的情形下,林权证是有效的。对于已获得林权证的林地,可以不用再办理土地使用证,林权证既是关于林木也是关于林地权属的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第三款规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
《森林法》 第三条
第二款规定:
“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
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