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活动费用的规定:
1、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2、合同的成立与中介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3、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承担;
4、由于费用已作为报酬内的成本计算,中介不得再要求支付费用;
5、中介不促进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