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 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二) 如变更法人,需带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变更单位名称,需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变更经营范围,需带有关的文件;(三) 变更协议;(四) 变更后的租赁合同;(五)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六)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七)食品行业需提供企业负责人培训证;(八)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由监督员审核);(九)变更申请表 。
法律依据: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许可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及发证日期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