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时有两个违法主体如何处罚
一个案件有两个以上的违法主体,这是属于“共同违法”问题,即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处于共同违法中。我们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中直接使用这个概念并不在少数。我国《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规定,“对有共同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当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是共同违法行为,对参与串通招标投标的各个违法行为人,应当根据情节,分别按照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幅度予以行政处罚。”《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末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两个违法行为是否可同时处罚
行政处罚中遵循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如果两个行政主体,比如劳动保障局和劳动监察大队同时对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作出处罚。那么其中一个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如果是两个不同的违法行为,可作同时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四、五款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2.1.1生效)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同时有两个违法主体如何处罚和同时有两个违法行为如何处罚是有一定区别的,希望大家能够具体辨别。欲知更多详情内容,欢迎阅读网其他相关阅读或者直接咨询网在线律师为您带来更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