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件使用属于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分为四类,即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软件使用与开发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范畴。
2、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3、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4、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5、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6、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