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拆迁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就可以了。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办理过程如下:
1、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提交相关材料;
3、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章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