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分为十二档次,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2021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十二档次中的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2021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若原先选择最低或最高档次的,2021年1月1日起缴费工资基数不变。若原先选择2-6档的人员,为减轻缴费负担,确保足额缴费,原则上就近向下靠档执行(具体见附表),如本人需调整缴费档次的,可通过“无锡人社”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http://218.90.158.61)变更缴费档次,并于变更次月生效;如需2021年1月起生效,需在1月6日前到就近社保中心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二、2021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十二档次中的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三、2021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若原先选择最低或最高档次的,2021年1月1日起缴费工资基数不变。若原先选择2-6档的人员,为减轻缴费负担,确保足额缴费,原则上就近向下靠档执行(具体见附表),如本人需调整缴费档次的,可通过“无锡人社”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变更缴费档次,并于变更次月生效;如需2021年1月起生效,需在1月6日前到就近社保中心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