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出售财产。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是留置权人,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是留置权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如果留置财产是可分割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相当于债务金额。留置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留置财产;因保管不因保管不置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滋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