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与公职保留的关系

律师回答
摘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被判处缓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将被开除。之前被判缓刑的公务员可保留公职,但现在不行。缓刑是暂缓量刑的制度,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执行具体刑罚。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需有悔改表现且不再危害社会。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判决确定,期满则不再执行刑罚。若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违反规定,缓刑将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罚。
关于缓刑能保留公职吗解答如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将一律给予开除处分。而此前,被判缓刑的公务员有的仍可保留公职。所以如果是被判了缓刑是不能保留公职的。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的特点:
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延伸阅读
结语:综上所述,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被判缓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将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因此不能保留公职。缓刑是一种暂缓量刑的制度,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考察,必须表现出悔改并不再危害社会,方可适用缓刑。考验期限根据刑期而定,若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违反管理规定,缓刑将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罚。因此,缓刑并不意味着保留公职,对于行政机关公务员而言,被判缓刑将面临开除处分的结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开除公职与撤销缓刑的关系

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刑后,无论是实刑还是缓刑,都会被开除处分。撤销缓刑的条件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有未判决的其他罪,或者违反缓刑管理规定或判决禁止令且情节严重。...查看全文

缓刑与取保候审的关系

取保候审与宣告缓刑是两种不同的刑事措施,二者在法律规定和适用对象上存在本质差异。被取保候审的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刑罚,而宣告缓刑的对象并非必然包括取保候审的人。尽管被取保候审的人通常有较大可能被宣告缓刑,但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宣告...查看全文

缓刑与刑罚的关系

缓刑与实刑的区别和适用条件,缓刑是一种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实刑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缓刑可以在考验期内满足条件,免除原判刑罚执行,但违反条件则撤销缓刑并并罚新犯罪。实刑犯可以通过减刑或假释缩短刑期,重返社会。...查看全文

缓刑适用与职务犯罪的关系

职务犯罪分子在不如实供述罪行、不退缴赃款赃物、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犯有多个职务犯罪、曾受行政处分、涉及特定款物、具有索贿情节、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等情形下,一般不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查看全文

保释与刑事拘留的关系

刑事拘留能争取保释,关键在于提出《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附上证据材料和沟通。这种方式虽非严格意义上的保释,但效果更好,成功率更高,值得重视。...查看全文

刑事拘留与保释的关系

刑事拘留和保释都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保释是为了防止被刑事追诉但未被羁押的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申请保释,将强制措施转化为取保候审。...查看全文

缓刑是否保留公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被判缓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将被开除。缓刑是对犯罪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处罚,并在一定期限内考察其表现的制度。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仍需执行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既判罚又暂不执行的量刑制度,同时也是一种刑...查看全文

缓刑能保留公职吗?

缓刑还能保留公职吗 不能保留。 1、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查看全文

缓刑与认罪的关系

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刑罚形式,代表有罪。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如年龄、怀孕、年老等。宣告缓刑时需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危险和社区影响等因素。在缓刑期内,可能限制犯罪分子的活动范...查看全文

缓刑与监狱的关系

缓刑是对犯罪分子暂不执行刑罚的措施,但在缓刑期间需遵守考验规定。若违反规定,刑罚将被执行。缓刑并不等同于不收监,犯罪分子仍需遵守限制和附加刑的规定。...查看全文

罚金与缓刑的关系

罚金缴纳与缓刑判决无关,法院不能因此撤销缓刑。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没有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且不属于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并有悔改表现,无论是否缴纳罚金,都可被判缓刑。罚金缴纳不能作为判断悔改的依据,故不能撤销缓刑。...查看全文

缓刑与监禁的关系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犯罪分子来说,一旦被宣告缓刑,就无需坐牢。它是根据犯罪情节和犯人的认罪、服罪、悔罪表现来决定是否可以暂缓执行原判刑罚,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不包括羁押期限。缓刑不是刑期,因此羁...查看全文

累犯与缓刑的关系

累犯不适用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五年内再犯同类罪行应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除外;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期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查看全文

缓刑与自首的关系

自首在我国刑法中被规定为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行为,但需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程度和悔罪表现等因素。通常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或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免除处罚。但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情况不适用...查看全文

行政拘留与公职开除的关系

公务员因行政拘留一般不会被开除,具体要看单位规章制度。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况包括:不称职两年、不胜任工作且不接受其他安排、拒绝合理安排、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不遵守纪律无转变、被取保候审等。被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减发,无罪或免予...查看全文

缓刑判定与取保候审的关系

取保候审后被判缓刑的几率较大,但最终判决结果由法院确定,而缓刑适用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不适用于累犯。...查看全文

缓刑与有期徒刑的关系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如果没有发现新的犯罪行为且未违反规定,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查看全文

缓刑可以保留公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被判处缓刑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虽然判缓刑的人可以离开户口所在地,但需要报告检查机关并获得批准。判两年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如果没有新的违法行为,不需要坐牢。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判缓刑...查看全文

判缓刑能否保留公职?

判缓刑是否能保留公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若犯罪主体是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被判处缓刑后会被开除。被判处缓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能不会被开除。被判缓刑可以去外地工作,只要申请得到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查看全文

缓刑可以保留公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被判处缓刑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虽然判缓刑的人可以离开户口所在地,但需要报告检查机关并获得批准。判两年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如果没有新的违法行为,不需要坐牢。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判缓刑...查看全文

推荐律师

刘逸凡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专职律师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已服务105人次

热门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