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
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