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为彩色正面免冠头像,拍摄时请保持坐姿端正、头部正直。
2、拍摄时请穿着深色有衣领服装。
3、拍摄前请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发髻不要盘在头顶。
4、拍摄前应洗清脸上的汗水和油污,化浓妆将影响证件质量,请您自行卸妆。
5、因眼镜镜片拍照时有反光现象,长期戴眼镜的居民拍照时请佩戴拍摄点提供的或自带的无镜片眼镜框。
6、拍摄时不应佩带各种首饰。
7、染彩发、奇异发型者恢复本色后拍摄。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