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员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制定的医院去就医,可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医院分为甲类和乙类医院,甲类医院分为一等、二等、三等。
一般情况下,医保定点医院没人可以选择4个,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