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犯罪较轻且自首的。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防卫过当(酌情);避险过当(酌情);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5)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6)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
一、什么是酌情处理
酌情处理是指法官或者行政部门在法律事实要件明确之下,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或者法律适用问题酌情作出裁判的权力。我国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民权利,司法和执法行政人员的酌情处理也要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实施。
酌情减轻免除处罚适用条件如下:
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胁从犯、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
3、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盲人、又聋又哑的人犯罪、自首的,
4、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
二、自首和立功的区别是什么
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定量刑情节,自首和立功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
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
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
(二)、法律效果不同:
1、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行)不对人,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
(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2、立功对人(即犯罪人)不对事:
(1)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仅限于自首之本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刑法第68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刑法修正案(八)删除关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