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中国精神”是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觉悟,共同的理想,源自让世界更和谐、更美好,是真正的中国人所应具有的精神。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一种承担,是一个炎黄子孙对国家民族乃至全人类的责任和使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