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 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 破产财产 的状况和破产预防 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日本破产法和德国破产法大多将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分为破产分配终结、因强制 和解 的成立而终结和因破产废止而终结。 我国台湾地区破产法也将破产程序 的终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因调协成立而终结;二是因最终分配而终结;三是因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终止而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