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探监一次可以去三个人,探监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并且小孩也算进探监人数中。看守所的探视时间规定是除了法定节假日外的其他时间都允许家属探视。
根据《监狱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二、看守所的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看守所探视时间规定了除了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之外,其他时间都是允许家属申请探视的。但是申请探视每个月不得超过一次,每次探视时间不可以超过半小时,每次申请探视的陪同家属不可以多于三人。犯人的近亲属要申请探视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还要征得公安机关的批准。被关押的看守所的原则上会将会见日期、手续和地址发给其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三、看守所如何探监一般探监时,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件。
1.会见人需出具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3.会见人系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我提醒您,会见人系外国籍的,按照《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司法部76号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