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等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因为各地楼市新政策,目前北京、上海、南京、海口等实行“限购”的城市几乎都出现了类似的“补缴社保”服务,而且银行只认由北京市社保中心开具的5年社保证明,并不会查是否为补缴。另外,个人是不能补缴的,找到新单位后,可以和单位人事协商,补缴之前的社保。社保补交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社会保障工作稳妥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