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当事人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形成交易习惯的,一方已经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可以按照双方形成的交易习惯来确定诉讼时效。2、当事人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方已经实际履行完自己的义务后,明确催告对方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对方却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将不履行,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3、当事人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方已经实际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明确催告对方在一定的宽限期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从给予其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例如,甲乙双方口头约定甲方出借100万给乙方,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甲方将100完转款给乙方后,乙方迟迟未有还款的表示。甲方于是发送短信催告乙方在10天之内还款,10天届满,乙方依然不还款。那么从十天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4、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三年中主张权利、对方履行义务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得知,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中的一种,一般来说,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及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