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过继监护人需要办理手续。继承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建立。收养找不到生父母弃婴儿童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养育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