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哪些
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对危旧房屋进行的工程建设。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依法实施棚户区征收拆迁、居民补偿安置以及相应的腾空土地开发利用等的系统性工程,包括城镇棚户区(含城中村、城市危房)、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和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等。
主要范围是:
1、城市棚户区改造;
2、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3、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
4、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