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西安人才补贴政策包括人才公寓、货币补贴(租赁补贴+购房补贴)、硕博人才奖以及人才专利补贴四种形式。西安五类人才安居方式和标准如下:货币补贴
1. A类人才可选择申请政府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政府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西安市工作5年并取得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与个人。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6500元/月,最高补贴。
人才公寓
一、适用对象
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二、配租标准
A、B、C、D类人才租住面积分别为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左右,其中,A、B、C类人才5年内免租金,D类人才3年内按市场租金的50%计租。
A类人才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后,经市委人才办认定,所承租政府人才公寓产权可赠与个人。
硕博人才
西安硕博人才补贴需要先入池进入【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然后符合硕博人才奖、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企业引进硕博人才奖励条件的,再申请相应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促进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深府〔2002〕5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人才引进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市、区人事部门。市、区教育部门的人才引进工作要接受市人事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市人事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结合人才存量、需求、结构,制定市外引进人才专业和岗位目录,确定紧缺、优先和控制专业目录,并于每年3月发布。
第四条 引进的人才,应当符合《若干规定》第四条所规定的人才条件。
第五条 应届毕业生的接收,除符合学历要求外,还必须是在市人事部门划定的院校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