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是不能擅自更改孩子姓名的,需要父母双方的同意才能对子女的姓名进行更改。更改姓名的本人或父母、收养人需要先准备必要的材料;当事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_x000D_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_x000D_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_x000D_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