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政府为促进出口和鼓励企业扩大出口规模,对出口企业依法免征或退还进口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的政策措施。在申请出口退税时,需要提交包含完整电子信息的销售原始凭证作为必要手续,作为出口货物的主要证明材料之一。出口退税显示发票无电子信息是指在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收回应税款项时没有记录电子发票的信息。此时,企业需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者电子商务运营商进行补录,并在出口退税时提供相应的调整凭证。对于出口退税显示发票无电子信息的调整补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需要在出口退税申报时提供电子发票(开票机打印的纸质发票不包括在内);二是收回应税款项时,企业在相关部门可以获得该收款的税务凭证;三是调整补充时间有限,需要在申请出口退税前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收回应税款项的,应当开具发票。发票由税务机关认可的印章盖章或者其他方式确认其真实性。这表明,发票是纳税人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开展商品交易和税收核算工作的重要凭证,同时也是申请出口退税的必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