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全部出资购买的,且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则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屋仍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权分割房屋。若房屋虽然为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为男女双方共同的名字,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款,若协商不成,法院则依法判决。
2、若房屋是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双方结婚后,房屋贷款是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贷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根据首付款比例、还贷情况等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