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社会抚养费滞纳金的计算办法:自缴纳义务人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抚养费计算滞纳金。并且当事人仍然拒不缴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