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新会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窗口服务人员根据申请材料形式要求、申办业务的相应材料目录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当面或电话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面或电话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当面或电话告知申请人,退回补正后继续审查。
3、审查。审查人员将申请材料送交新会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依照审批条件提出拟办意见,并说明理由,然后报上级审批。
经审查资料,通过的,出具予以许可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复文件,并说明理由。
4、领取结果。通知申请人到新会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股领取有关批复文件。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