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如下:
1、要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提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发放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条件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总之,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登录深圳公积金的官方网站,预约提取的时间和办理的网点;把个人的身份证和公积金卡拿到预约的网点进行办理;在办理业务时签订网上自助提取的协议,在官方账号上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