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需提供的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
(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
●2、父母身份证件
☆父母一方或双方健在的提供材料如上述1;
☆父母一方或双方故世的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死亡证或注销户口证明)
●3、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提供
(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2)法院《民事调解书》
(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4、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5、亲属关系公证证明(由本人或父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如上述1~4均齐备不需提供)
●6、照片:
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
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