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民申请领取、换取、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所以,原则上补办身份证不超过30天,但实际操作中,还受到具体办理地点,制作身份证时间等影响,可能会超过3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