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确认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可以申请复议的行为;其次,当事人应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另外,当事人应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最后,等待受理即可。
法律依据:_x000D_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_x000D_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_x000D_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_x000D_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_x000D_
第九条_x000D_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_x000D_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