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或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会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其他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取保候审人,通知其取保候审措施已经解除。被取保候审人可携带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就近前往收取保证金的银行网点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领取退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时,不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期满后,作出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应当发出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