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什么条件才能申请低保户
一、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二、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一)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三)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一)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二)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四)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五)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六)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七)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农村低保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申请低保:2、拥有本地农业居民户口的,并且是在当地常住的。3、家庭成员中,具有劳动能力却因为某些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4、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5、光荣复原的军人会回农村,因为自身伤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来源的,或者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6、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7、老人、儿童的赡养人和抚养人本身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低保补贴。
农村低保申请的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2020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