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1、增值税的征收相对方便,企业很难逃税;2、增值税稳定性较高,旱涝保收;3、所得税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不够稳定且追查逃税成本高。
我们要明确一些前提:1、在之前很长的时间里,中国政府是非常贫穷的,这意味着政府需要一种有足够征收效率和稳定性的税种作为主要税源,否则无法满足发展和建设的需求;2、对于当前的中国来说,信用体系建设、法制规范、电子化都还不够到位,这意味着美国那样的依托诚信报税为主的所得税申报体系,条件还没有完全成熟;3、增值税更平等,但所得税更公平,希望大家能想明白其中的区别。
中国增值税是“以票控税”的,依托发票,增值税的征收比起所得税要规范且容易得多。虽然小额商品买卖不开票很常见,但大额的机器设备或者商品是不可能不开专用发票的。而一旦开具专用发票,即便在税控系统不发达的年代也能够做到有据可查。你要想逃税?哦那就不卖你发票了看你怎么做生意。尤其发票系统升级后,不管专票还是普票,开票方和接收方的任何操作(是否抵扣、是否报税)都被系统监控,有任何疑点立刻就会发现。即便漏网,追查也很方便,一抓一个准。税收的管理是一定要考虑可操作性的,比如为什么个体摊点采用的是定额征收,因为对于个体摊主来说,他们不开票也不记账,只能够估算他们的规模征收一个固定的数字。相对于所得税来说,增值税要好管理得多。
而从税源角度,所得税是根据利润交税的,增值税却是根据销售来交税的(无论你是否亏损都要交增值税)。只要市场在发展,增值税的税源就有保证;而所得税受大环境影响较大,波动性较大。因此,增值税相比所得税有“旱涝保收”的稳定特性,自然也更得到急需建设资金的中国政府的欢迎。由于中国以增值税为重,所得税相对来说就没那么高,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所得税的税率都是低于美国等很多发达国家的(特朗普降税后就难说了)。
相比增值税来说,所得税的征管就难多了。增值税主要就是销项和进项,说白了就是买进卖出的事;但所得税涉及的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费用列支、时间性差异等等因素就太复杂了。越是复杂,对于精明的会计来说也就越容易作假。早年企业都有三套账,一套做成亏损给税务局,一套做成盈利找银行贷款,一套真实的自己留着。增值税是根据流通环节征税的,无论企业是否盈利,只要有商品销售都要交税,这就杜绝了企业假装亏损逃税的可能;但对于所得税来说,只要企业把利润做少一点,把成本做高一点,逃税相对就容易一些,税务局查起来也很累。要是到国际税收领域,所得税的征收就更是令人头痛的大问题,跨国企业都会用各种手法把在中国人身上赚到的利润转移到国外,所得税的征收就会很困难,本月初引爆网络的某事件其实就是所得税的中外税权争夺。
美国等国家以所得税为主要税源,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的税收制度成熟、法律体系完善,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电子化领先中国 20 年。对于美国税务局来说,政府面对企业或者个人偷逃所得税的压力没有中国这么大,他们也有足够能力管理,因此他们的财政收入更加依靠所的税等直接税。但也不一定,有些国家比如新加坡,本来也是以所得税为重的,但这几年也存在税源压力大的情况,未来可能也会转向增值税为重。
所以,主要以什么税种为主要税源,其实是根据国家利益和国家需求来定的。所得税固然看起来比增值税合理,但征收却比增值税要复杂困难得多、征收成本高,因此增值税为重对于发展期的中国是必然的选择。当然还有一些别的原因,比如增值税对于纳税人来说也相对更加简单一些,所以比起所得税,增值税也更容易推广。
其实我们国家自己也知道如果能够确保征收到位的话,所得税是相对更合理的税种。因此 2014 年的时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提出过“要逐渐把间接税向直接税转移”,意思就是以后要减少增值税的比重,提高所得税的比重。但目前来说,一来这么多年增值税为重已经形成了习惯,二来条件还没完全成熟,所以转型还有待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