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家属院由后勤中心物业中心牵头管理,实行住户自治管理办法。二、实行门卫值班制度,门卫由后勤中心统一招聘,物业中心具体管理。门卫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安全及卫生维护工作。 三、院内树木、花草、道路、围墙、路障、管线等公用设施须爱护使用,个人不得占用、损坏,如有发生,须及时纠正及照价赔偿 四、各住户严禁擅自建造违章建筑,搭建小房、动物住所,不得私扯乱拉线路、管路,不得擅自更改建筑结构。 五、院内及楼道卫生由门卫负责打扫,应做到日扫日清,全天保洁。各住户须保持院内、楼道通畅干净,维持院内卫生,不准乱扔、堆放杂物。 六、 垃圾道封闭以前,住户需自觉使用,发生堵塞,由单元住户负责疏通。七、住户要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各户电费由住户自行交纳,楼道照明用电由各单元住户分担,供水系统改造前各楼宇产生的水费由所在楼住户分摊。八、进行房屋改造或装修,需先到后勤服务中心商贸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改造房屋结构需先经国资处批准),交纳施工垃圾清运押金200元,将批准手续交门卫审验后施工人员和装修材料方可进入。九、装修建筑垃圾要严格按要求及时清运,不得乱倒、乱放,严禁从门口、窗口、阳台向外倾倒垃圾和在楼周围、院内焚烧垃圾杂物。垃圾超期不清者,后勤服务公司将另找他人清除,费用由住户承担。十、装修或改造施工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可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4:30-18:30,其它时间不得进行施工。
【法律依据】:
《家属院物业管理方案》 第十二条 管委会具有下列职责: (一)代表住宅小区全体业主行使业主的合法权益;(二)召集、主持业主代表大会,向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三)选聘、解聘家属院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四)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家属院物业的年度管理计划、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五)审议家属院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六)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家属院的物业管理工作; (七)督促业主遵守业主公约; (八)行使法律、法规和管委会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