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针对工程建设,相关部门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审批、许可、验收等环节来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以下是工程建设需要办理的主要手续:1.规划方案审批:开展建设项目前,需要按照城市规划相关要求提出规划方案并通过审批。审批内容包括用地性质、工程选址等方面,如果规划方案经过审批同意,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才能开始编制。2.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建设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编制施工图,并由专业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审核。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目的是检查方案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经过上述步骤后,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证明文件是审批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全面审查结果,是开展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4.招投标:如果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外包施工,需要进行公开招投标,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5.施工许可证办理:经过招投标后确定中标单位,需要向施工许可证审批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履行合同的承诺书等。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庆顷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誉让陆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