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工程进行结算时,需要准备好所有材料,然后上交财务部进行核实。工程结算一般需要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或初审结算书、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如果有供应商提供了材料和设备,必须有供应商的扣款材料清单还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