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男方存在精神病且经常家暴,女方坚持离婚的,有利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许离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