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遗赠抚养协议不履行告知不履行的一方就能解除,遗赠抚养协议的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
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
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一、再婚老人协议互不抚养是否有效
再婚老人签订互不扶养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分为:
1、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3、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4、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5、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二、如何理解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3、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
4、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5、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