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筑企业备案流程如下:首先需要编制可研报告,然后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_x000D_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_x000D_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_x000D_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x000D_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_x000D_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_x000D_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_x000D_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