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租客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催告承租人交纳。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即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业主缴纳物业费后,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约定向租客追收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