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