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
办理的大概流程及提供的资料如下:
新办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填报表格:填写《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驻宁机构登记证等相应登记证书和批文;
(2)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税务登记证(地税);
(4)社保部门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