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死刑复核中有改判,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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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_x000D_
(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_x000D_
(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_x000D_
(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_x000D_
(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_x000D_
(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