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