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最长期限为一个月,但对于涉及刑事案件需要进行进一步侦查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再延长一个月,即总共为两个月。但对于特殊情况和需要进一步延长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准许拘留3天以上,不满2个月。在这种情况下,被拘留人或者被拘留人家属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释。保释是指在执行刑事案件审判前,对被羁押或者被拘留人的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由有关机关收取保证金的方式予以解除的一种保障人身自由的措施。对于拘留三天以上,不满二个月的案件,可以申请保释,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年满18岁、有固定住所、有担保人等。同时,被保释人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每月到法院报到。如果被保释人不履行保释条件或者存在逃匿、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保释将被收回并被重新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