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城市房屋拆迁是实施城市规划,加快城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从长远和大局看,是为绝大多数人谋福利的一项民心工程;从短期和局部看,触及了少数人的暂时利益,容易引发一 定的社会矛盾。因此,严格依法实施拆迁至关重要。本文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精神,从拆迁人和拆迁许可证的 发放、拆迁种类、拆迁程序、拆迁安置补偿金额的确定四个方面,说明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关键点,只有认真把握了这四个方面,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才可能顺利实施。政府法制机构也应从这四个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