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的4个用途是什么?
盈余公积的4个用途是:1.弥补亏损,当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2.转增资本,可将盈余公积按照股东原本的持股比例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分配股利,企业当年若没有利润,可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4.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让企业用于投资新项目。
1.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2.账务处理: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备注:非公司制企业提取比例可超过10%;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制企业可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4、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股本/实收资本
5、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