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高等教育领域,保留入学资格是指学生在特定情况下因故不能按时入学,需要暂缓入学的情况下,高等教育机构为其保留其入学资格的一种制度性安排。此时,学生在规定的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内,不具备高等教育阶段学历教育资格,也不被算作在校学生。具体而言,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能在高等教育机构的官方班级名单中列出,并且不得享受学生证、图书馆借阅、学生宿舍住宿等权益。同时,这些学生也不参与学校的教学、考试和评价活动,也不取得学分和成绩。需要注意的是,保留入学资格并不等同于退学或者休学。因为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仍然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准备入学,一旦入学成功,也将重新获得学籍和相应的学生身份。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