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是法律禁止的,由于在我国结婚采取登记制,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人去民政局登记的时候会被拒绝,也就是说他们成不了合法夫妻。
一、双方母亲是亲姐妹能否结婚
双方母亲是亲姐妹不能结婚。
结婚登记的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母亲是亲姐妹,意味着双方的外公外婆是相同的,则外公外婆是第一代,彼此的母亲是第二代,双方彼此就属于第三代,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内,因此双方母亲是亲姐妹不能结婚。如果隐瞒情况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会被查到,即使侥幸办理成功,也属于无效婚姻。
结婚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再婚父母的子女可以结婚吗
再婚父母的子女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结婚。我国法律规定了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由于父母再婚后,各自带来的子女没有血缘关系,因此再婚父母的子女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结婚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